兴安盟政协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
及“三公”经费公开的说明
兴安盟政协2017年
单位负责人:刘建东
财务负责人:刘建东
兴安盟政协办公厅
2017年5月25日
目 录
第一部分 兴安盟政协概况
一、主要职能
二、单位性质、机构设置及财政政策
第二部分 兴安盟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
一、部门收支预算总表
二、部门收入预算总表
三、部门支出预算总表
四、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
五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
六、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
七、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
八、财政拨款“三公经费”支出预算表
第三部分 兴安盟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
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
第一部分
兴安盟政协概况
一、 兴安盟政协的主要职能
(一)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、参政议政,组织各族各界人士参与与兴安盟的重要决策的制定;
(二)促进兴安盟重要决策的科学化与社会化;
(三)监督国家宪法、法律和党的方针政策在兴安盟的贯彻执行,协助并推动党委和行政部门改进工作,克服官僚主义,反对腐败现象;
(四)推动全盟社会主义物质文明、精神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;
(五)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,增进团结、化解矛盾、维护社会稳定。在盟委的领导下,加强各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;
(六)贯彻执行“和平统一、一国两制”的方针,促进祖国实现完全统一大业。
二、 单位性质、机构设置及财政政策
兴安盟政协是正厅级行政单位,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,没有行政性收费和预算外资金收入。行政编制25个,实配22人;事业编制20个,实配16人,其中机关后勤服务中心14个编制,实配11人,老干部服务中心6个编制,实配5人;离退休人员37人,其中离休1人,退休36人。政协兴安盟委员会内设办公厅和七个专门委员会,其中:办公厅内设三个处室,分别是:(一)人秘处、(二)综合处、(三)行政处;六个专委会分别是:(一)经济委员会、(二)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、(三)科教文卫和群团委员会、(四)提案委员会、(五)民族宗教和法制委员会、(六)农牧委员会、(七)委员联络和文史资料委员会。
第二部分
兴安盟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
附表:公开表1——表8
第三部分
兴安盟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
一、2017年公共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
兴安盟政协2017年收入总预算为981.68万元,其来源为财政拨款,支出总预算为981.68万元。主要用于政协保障机构正常运行,开展工作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。
二 、关于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
兴安盟政协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为981.68万元,其中: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1.68万元,占比100%。
三、关于2017年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
兴安盟政协预算总支出为981.68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:911.68万元,占比93%;项目支出70万元,占比7%。
四、关于2017年财政拔款收支情况说明
(一)兴安盟政协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981.68万元,一般公共预算拔款为981.68万元,占财政拔款的100%。
(二)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。2017年部门预算中,财政拨款支出数为981.68万元,用于以下方面:一般公共服务(类)支出614.37万元,占支出的63%;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1.32万元,占支出的32.7%;住房保障支出45.99万元,占支出的4.3%。
(三)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。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981.68万元,比上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33.92万元,具体情况如下:
1、一般公共服务类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14.37万元,比上年增加81.61万元。其中:
(1)一般公共服务支出(类)政协事务(款)行政运行(项):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396.83万元。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机关运行经费支出,保障机构正常运行、开展日常工作。此项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65.1万元,增加原因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增长。
(2)一般公共服务支出(类)政协事务(款)机关服务(项):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147.54万元。主要用于本单位事业在职人员基本工资、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单位运行经费支出,保障机构正常运行、开展日常工作。此项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16.51万元,增加原因为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增长。
(3)一般公共服务支出(类)政协事务(款)其他政协事务支出(项):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70万元,主要用于委员活动、视察调研经费。此项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无变化。
2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21.2万元,比上年增加45.67万元。其中:
(1)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(类)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(款)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(项):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319.89万元,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职工工资。此项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45.48万元,增加原因为新增退休人员及工资改革后人员工资增长。
(2)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(类)抚恤(款)死亡抚恤(项):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1.43万元,用于职工遗属的生活补贴。此项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0.19万元。增加原因为社平工资增加,遗属补助计算基数增长。
3、住房保障支出(类)住房改革支出(款)住房公积金(项):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数为45.99万元,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。此项支出比2016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增加6.64万元。增加原因为工资改革后,计算基数增长。
五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
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。
六、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
我单位2017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。
七、关于“三公经费”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
2017年度“三公”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36.75万元,占总支出的3.74%。其中:因公出国(境)费预算为0万元,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5万元,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.75万元。三公经费总体预算比2016年减少45.7万元,降低了55.43%。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,厉行节约,公车改革制度的有关要求减少9台公务用车,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,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,故预算数相应减少。
按照兴安盟公车改革制度的有关要求,盟政协保留公务用车7辆。
八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
机关运行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。我单位2017年公用经费121.15万元,主要用于本单位日常的办公费、差旅费、会议费、印刷费、邮电费、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。比2016年增加12.8万元,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增加公务交通补贴。
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
一、财政拨款收入:指财政拨付的资金,是兴安盟政协的收入。
二、一般公共服务(类)政协事务(款):指兴安盟政协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、履行各项职能的支出。
三、社会保障和就业(类)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(款):指兴安盟政协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。
四、住房公积金: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,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。
具体预算情况详见附表。